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规模内土地的解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规模内土地,是指在这些区域规模内归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说,城市是指经国务院同意建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地址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会集,契合国务院规则购建制镇规范,但没有建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地址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
城市的交税规模为市区和效区。县城的交税规模为县人民政府地址的乡镇。建制镇的交税规模为镇人民政府地址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详细交税规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土地运用税由具有土地运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交纳。具有土地运用权的交税人不在土地地址地的,由代管人或实践运用人交税;土地运用权未承认或权属胶葛未处理的,由实践运用人交税;土地运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别离交税。
五、关于土地运用权共有的,怎么核算交纳土地运用税。土地运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践运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份额,别离核算交纳土地运用税。
六、关于交税人实践占用的土地面积的承认交税人实践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承认的单位安排测定的土地面积。没有安排丈量,但交税人持有政府部分核发的土地运用证书的,以证书承认的土地面积为准;没有核发土地运用证书的,应由交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分挂号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根据,依照国务院公布的《城市规划法令》中规则的规范区别。现行的区别规范是:市区及市郊非农业人口总计在50万以上的,为大城市;市区及市郊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万至50万的,为中等城市;市区及市郊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
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分同意建立或挂号存案并由国家拨付行政工作费的各种社会团体。
由国家财政部分拨付工作经费的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部分拨付经费、实施全额预算办理或差额预算办理的工作单位。不包括实施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工作单位。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戎行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自身的工作用地和公事用地。工作单位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自身的事务用地。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办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日子用地。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观赏旅游的用地及其办理单位的工作用地。以上单位的出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归于免税规模,应按规则交纳土地运用税。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出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栽培、养殖、养殖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所和日子、工作用地。
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抛弃土地,以土地办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根据承认;详细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土地运用税暂行法令规则的期限内自行承认。
十四、关于交税人运用的土地不归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辖规模的,怎么样承认交税地址
交税人运用的土地不归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辖规模的,应由交税人别离向土地地址地的税务机关交纳土地运用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辖规模内,交税人跨地区运用的土地,怎么样承认交税地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承认。
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经营单位,如影剧院、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运用的土地,应征收土地运用税。
房管部分经租的公房用地,凡土地运用权归于房管部分的,由房管部分交纳土地运用税。
十七、关于企业办的校园、医院、托儿历、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可否免征土地运用税
企业办的校园、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清晰区别的,能够对比由国家财政部分拨付工作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运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