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运送通行的地上线路、场站等用地,包含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上运送管道和居民点路途及其相应隶属设备用地。三级地类有:
①铁路用地。铁道线路及场站用地,包含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地铁地上部分及出入口等用地。
②公路用地。国家和当地公路(含城镇公路),包含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他隶属设备用地。
④港口码头用地。人工建筑的客、货运、捕捉船只停靠的场所及其相应隶属建筑物,不包含常水位以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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