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委获悉,本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新修订了《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标准中,医疗、教育、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将归入公共服务用地类别,新标准还分别设立了保护区用地和生态保护绿地等类别。
新标准中,建设用地中除村庄用地予以单独分类外,中心城、新城和乡镇的规划统一使用用地分类标准,涉及居住用地、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共分为64个主类、77个小类,形成城乡全覆盖的完整用地标准。
新标准中,本市首次将国家标准中没有设置的“保护区用地”设为专门的一类。保护区用地是指根据有关规划确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区,以及根据自身的需求而划定、具有历史背景和文化价值的建筑相对集中的地区。北京有众多具有历史背景和文化价值的名人故居、老北京风貌街、巷等,这些记录北京乃至中国历史背景和文化的区域理应得到保护。市规划委相关负责的人介绍,专门设立“保护区用地”,既有利于对该类用地进行重点保护与有序更新,更有助于社会监督该类地区的保护与更新效果。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中还增加国标中没有的“生态保护绿地”一项。市规划委相关负责的人介绍,这主要是将城乡用地标准统筹到一起考虑。对于中心城的绿化隔离地区的村庄,依据有关政策设定了特别政策区用地,在保障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保证绿地的实施。
新标准将“社会福利用地”进行了分类细化,分成机构养老设施用地、社区养老设施用地、儿童福利设施用地、残疾人福利设施用地。相关负责的人介绍,将社会福利用地细化,既能体现政府对社会的关怀,又有利于社会对这些设施建设的监督。(记者轩燕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