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也是学校建设“双一流”高水平大学的核心任务之一。为适应国家发展和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的需要,积极培育校园科研创新氛围,鼓励研究生参与实践创新,全方面提升学生基本科研能力,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设立“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提升专项计划”,现将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本项目旨通过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开展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支持研究生的科学探索、科学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活动,以提升研究生科研水平和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基础研究型、技术创新型、复合领军型。
本项目面向全校所有研究生的学科方向、专业领域,研究生可结合自己专业背景与研究基础分为以下三个专项进行申报:
1.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项目。面向国家重大急需和“卡脖子”技术,培育在先进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能源装备、互联网空间安全、飞行器、交通运输等领域具备科学技术创新和项目攻关潜质的技术创新型人才及团队。
2.多学科综合交叉创新项目。面向以学科交叉为研究背景,面向碳中和、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机器人、大数据、元宇宙、数字表演、能源与气候经济、光机电微纳制造、工业与系统工程、智慧社会、智群系统、智慧医疗等理工融合、医工融合、文理融合、管工融合的复合领军型人及团队,促进研究生开展学科交叉研究,鼓励不同学科的研究生组队开展创新研究。
3.基础学科领域创新项目。面向科学体系总源头,培育物理、化学、数学、生命科学等基础学科优秀科研团队,鼓励人才立足前沿,向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的重大理论问题发起挑战,将基础研究渗透到创新链条之中,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作用。
(1)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1或2年,每项支持经费2-3万元,(第一年50%、中期通过后50%);
(1)经费可用于材料购置、测试化验加工、会议费、报名费、差旅费、邮递费、材料印刷、专利申请、专家咨询、劳务费(不超过立项经费的20%);经费不得用于设备的购置、不得购买办公用品。
(2)2022年经费使用截止时间到2022年11月1日。项目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须用于研究生科学研究、实践创新与学术交流等的开支并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未能按期执行的经费,将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要求收回。项目经费使用由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第一申请人统筹负责,经费使用计划与安排应报研究生院备案。
所有项目执行期满,要提交结题材料。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其中2年项目还需在1年期结束时递交中期报告,项目进展合格的进入下一年度经费支持,中期不合格的项目中止资助。
项目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项目成果以多种形式体现项目研究水平,包括但不限于:
考核结果纳入学院年度关键绩效(KPI)考核;对于验收不合格或中期不合格的项目,予以通报,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两年内不予再立项。
(1)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当作第一申请人做申报。(距离毕业时间1年内的研究生不可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1年期及2年期项目;距毕业时间1年以上2年以内的研究生不可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2年期项目)
(2)鼓励研究生团队跨学院/学科进行组队,小组成员在3至5人,同等条件下,团队项目优先立项。
(3)项目的申请需要有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提供有效指导,并协助完成经费的执行。
(4)在同等或相近条件下,对第一申报人为已入选学校“驼峰领航计划”成员予以优先立项。
第一申报人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于7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pdf+word)交至学院。
学院进行初步的审核,并对申报的一般项目进行排序。请各学院于8月11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电子版pdf+word)和学院项目汇总表(附件2,pdf+word)发送至邮箱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结果,各项目第一申请人签署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