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决算

2024-07-09 16:56 行业动态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 律建设,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法维稳、法 治建设、对外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保密、党管武装等 工作。领导本辖区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工委、街道办事处、纪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街道的活动。

  3、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动员社会参与、指导社区自治 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对涉及街道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机关党建、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等基层党建工作,承担党 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等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员教育、培训、任免、考核和监督。指挥调度和管理考核区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人才工作。

  6、领导基层社会治理,负责基层治理的牵头统筹、组织协 调、督导落实等职责,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格局。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2、统筹辖区发展。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优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布局和营商环境,稳定居民收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3、实施公共管理。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促进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4、组织公共服务。依权限履行教育和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退伍军人事务、医疗保险等方面职责。组织并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协助负责兵役和民兵工作。

  5、维护公共安全。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协助负责抗旱救灾、动物防疫等工作。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力量。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

  6、指导社区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组织城乡社区协商。推进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

  一、着眼产业兴旺,优化发展布局。一是巩固特色产业。以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为抓手,建成永丰村江东果蔬基地,有效延长片区柑橘产业链条,辖区内柑橘种植培养面积约1.3万亩,产量7487吨,产值1.8亿元。推进柑橘产业集约化、技术化发展,培育了孔雀山庄、丰桔苑、橘香苑等省、市、区级示范家庭农场31家。二是稳定粮食主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禁25度以上坡地林地流转和新栽种经果林。全面排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图斑,完成大棚房问题违法图斑整改并通过复核验收,查处违规搭建13件,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推进水稻扩面相关工作,快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稳定和扩大粮食种植培养面积。三是盘活农村资产。推进永丰村全区宅基地改革试点,完成永丰村农村自建房确权颁证,稳步推进茶场村、双江村宅基地改革,进一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为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实现乡村振兴预留发展空间。四是促进文旅融合。依托彭祖山、汉崖墓、江口沉银博物馆等重点文旅资源,以特色民宿盘桓小筑为样板,推进江口文旅、康养度假区建设,茶场村成功入选四川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二、用好项目引擎,驱动经济发展。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理念,围绕全区重点项目推进,以项目落地落实带动群众增收添保障。一是快速推动交通骨干项目。顺利完成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岷江大桥、环湖东路、尖子山航电等重点交通项目1000余亩土地征收及280户拆迁工作,为畅通城市交通路网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稳步推进省级重点项目。完成水郡未来城、中日康养城项目共计1.1万余亩集体土地征收及2862户拆迁,有条不紊推进剩余征拆工作。三是协助推进重点文旅项目。彭祖山完成改造提升,顺利通过4A级景区省级资源评估,江口沉银博物馆主体工程建设过半,汉崖墓博物馆建成开馆,为江口文旅、康养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优质平台。四是逐步提升后续保障。积极地推进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征收,目前中日康养城项目参保363人,蜀郡东岸项目参保272人,环湖东路项目170人,水郡未来城项目参保4652人,提高征拆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加大征拆家庭安置,完成茶场长寿旅游小镇安置区二期112套安置,启动武阳安置区980套安置,改善征拆家庭居住条件。

  三、聚焦生态宜居,改善农村环境。一是改水改厕全域铺开。驻村工作组下沉村社逐一入户,严把标准、规格、质量关口,完成3588户。向上争取资金建设公共厕所,完成原江口镇农贸市场、泥湾村刘家大院聚居区、土桥村公厕3个,落实公厕保洁维护。二是立体治污成效明显。常态化开展水污染治理,集中开展河道打捞34次,河道清理5次,清理沟渠20多公里,落实38个排污口和67个黑臭水体点位常态化巡查,加强监管巡查,全方面检查辖区企业21家,责令停产整顿3家,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及区环保自查8个问题整改,严厉打击污水直排、肥水养鱼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针对性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全年秸秆禁烧,大力宣传文明祭祀,以江口沙帽山公墓为重点,推进移风易俗,不定期抽查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设施设备使用,减轻大气污染。探索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建成茶场村农业废弃物回收站,回收农业废弃物200公斤,清理河道农作物20余亩。三是硬件升级逐步实施。建成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站14处,一体化设施7处。投入资金20余万元对江口社区、双江村将军湖污水管网做全面维修更换,向上争取资金400余万元,新建泥湾村刘家大院污水管网,将300余户生活垃圾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四是村容村貌有序提升。集中开展私搭乱建等违建拆除行动完成乡村示范点环线平方米,改造层面96户11750平方米,打造最美庭院58户。做好刘家大院古村落保护,刘家大院整体风貌升级目前已进场施工。完成江口街道红绿灯、茶场村乡村示范点、原江口镇古街节点绿化升级打造,新增点位沿线亩,打造府江桥沿线、刘家大院聚居区、泉水安置区、福临家园安置区、武阳郡安置区等沿线绿化美化。

  四、树牢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一是全方面开展隐患排查。全方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排查整改企业安全风险隐患86处,排查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风险隐患7处,7处已整改完成,完成35处临水路段警示标识标牌安装,投入大约120万元资金对各村社道路隐患点进行整治。地灾防治不留死角,投入143万元资金对江口社区老派出所地质灾害点进行整治,协助完成了原永利干家湾、永利三组张志元及原凯旋七组苏飞的地质灾害冶理。对茶场村5组和泥湾村6组及新增4处灾害点的受威胁群众进行了避险搬迁,共计53户141人。二是防汛减灾毫不松懈。制定2021年度防汛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三定五包”责任制,开展隐患排查,对全域9座水库进行全方位检查,提前腾出库容,排查农房5853户,发现隐患房屋105户并妥善安置,所有船只全部按要求登记上岸,劝离河道垂钓、戏水人员312人次,加大物资储备清点更新,选调85人组建街道应急抢险队伍,开展防汛演练13次,组织并且开展业务培训3次,明确专人巡山查哨,加大隐患监测,落实防汛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准确。

  五、持续保障民生,巩固民生福祉。一是提升便民服务。全市率先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完成泥湾、大塘、双江等3个村的党群服务中心进行亲民化改造,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配强配齐村(社区)两委班子,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二是落实政策兜底。完成中日康养城补征地(5人),锦江大道补征地(10人)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征收,解决协调了16起拖欠工资的事件,共计追回约201万的农民工工资。持续推进低保兜底、救济救助、特困护理、残疾人救助等各项救助兜底,完成泥湾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泉水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全力保障社会民生。三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摸底排查,排查管理中高风险来(返)彭人员96人、境外来(返)彭人员42人、健康码红、黄码人员13人、发热人员216人;加大宣传力度,张贴疫情防控“明白卡”1万余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海报2千余份;推动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截至目前已接种67人(包括机关、村社人员);辖区内公共场所严格实行“天府健康通”扫码、亮码和测温通行;每月不定期对农贸市场商户(散户)、一线工作人员和个别机关、村(社区)干部进行核酸检验测试工作,检测结果都是阴性;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四是着力加强法治建设。探索建立组织学法、引导用法、带动守法的法治建设体系,一村设置一名法律顾问,配备驻村(社区)民警,完成茯苓、泉水、茶场小区智慧小区工程,泉水社区、大塘村入选市级“七无”平安村(社区)。江口司法所获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并入选全省“枫桥式”司法所示范点。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下设4个直属事业机构,分别是:江口街道办事处、江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江口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江口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江口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

  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0933.1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33.89万元,增加66%。主要变动原因是追加项目资金,包括扶持村级集体经济、改水改厕、安全风险隐患整治等项目。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93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4.81万元,占37.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38.3万元,占62.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0933.1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33.89万元,增加66%。主要变动原因是追加项目资金,包括扶持村级集体经济、改水改厕、安全风险隐患整治等项目。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4.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4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19.58万元,增长22%。追加项目资金,包括扶持村级集体经济、改水改厕、安全风险隐患整治等项目。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4.8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45.38万元,占60%;公共安全(类)支出30.50万元,占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万元,占0.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95万元,占3.2%;卫生健康(类)支出82.37万元,占2%;节能环保(类)支出461.51,占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75,占4%;农林水(类)支出739.26万元,占18%;交通运输(类)支出16.85万元,占0.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92 万元,占0.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万元,占0.1 %;住房保障支出130.93万元,占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50万元,占0.2%;额外支出6万元,占0.1%。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094.8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2.72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88.63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4.0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91.78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3.52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83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项):支出决算为22.7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86.1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伍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伍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伍军人事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项):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4.72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3.94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8.71万元,完成预算100%;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支出决算为285.4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环保(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76.17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7.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决算为32.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4.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6.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决算为94.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98.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支出决算为3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14.35万元,完成预算100%;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0.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事务管理(款)其他应急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预算1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额外支出(类)额外支出(款)额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人员经费1846.01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82.81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4万元,占100%。详细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3万元,下降100%。根本原因是2021年单位公车报废处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6万元,下降60%。根本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江口古镇建设研讨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4万元,详细的细节内容包括:江口古镇建设研讨用餐费0.04万元。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2.81万元,比2020年减少49万元,下降10%。根本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购买办公电脑、打印机通用设备购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水郡未来城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江口街道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接着使用的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各级政府 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事务(项):指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项):指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指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伍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伍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伍军人事务管理(项):指其他用于退伍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3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8.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环保(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小城镇环境保护;农用化学品、畜禽养殖、土壤等污染防治。

  39.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40.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防疫等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务(项):指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4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5.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46.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

  47.农林水(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

  48.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49.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的支出。

  5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51.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5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指其他用在公路水路运费方面的支出。

  5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督(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5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指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5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项):指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5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5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60.额外支出(类)其他支行(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6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下设4个直属事业机构,分别是:江口街道办事处、江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江口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江口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江口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 律建设,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法维稳、法 治建设、对外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保密、党管武装等 工作。领导本辖区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工委、街道办事处、纪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街道的活动。

  3、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动员社会参与、指导社区自治 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对涉及街道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机关党建、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等基层党建工作,承担党 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等工作。

  5、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员教育、培训、任免、考核和监督。指挥调度和管理考核区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人才工作。

  6、领导基层社会治理,负责基层治理的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督导落实等职责,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格局。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2、统筹辖区发展。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优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布局和营商环境,稳定居民收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3、实施公共管理。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促进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4、组织公共服务。依权限履行教育和体育、民政、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退伍军人事务、医疗保险等方面职责。组织并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协助负责兵役和民兵工作。

  5、维护公共安全。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 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 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协助负责抗旱救灾、动物防疫等工作。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力量。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

  6、指导社区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组织城乡社区协商。推进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

  2021年末,江口街道年末实有人数118年,其中在职人数83名,包含行政人员41名(含1名工勤),事业人员42名;退休人员35名。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93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4.81万元,占37.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38.3万元,占62.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093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4.81万元,占37.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8.3万元,占62.55%。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我单位整体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上的水准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绩效目标管理,保重点、保运转,多办事少花钱,有效地促进了内部控制管理、优化了资金使用。同时,对预算编制、执行和使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要素完整、做到大致细化量化,需更进一步细化、精准化;

  2、目标实现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为0,年初预算数与年末决算数一致;

  3、预算编制准确科学准确,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资金使用计划,合理编制年初预算;

  4、支出控制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较好,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较小;

  6、执行进度:全年9月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进度过缓,未达到年初计划。后期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报账效率,按期完成年初预算。

  1、经济性分析: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及“三公”经费严控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2、效率性及效益性分析: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是非常必要的,在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一年来我单位狠抓重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

  1.该项目主管部门为江口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职能负责街道全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场镇运行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经费根据上年经费使用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综合考量,精准预算。

  1.项目主要内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包括村容村貌提升、市场秩序管理、农村里的生活垃圾治理。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容村貌提升,市场秩序稳定有序,无散乱污现象。项目进度按照年初计划实施,项目年初预算123.4万,年末支付123.4万,支付率100%。

  街道成立项目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项目绩效自评标准,组织实施项目评价工作,8月和12月开展两次自评工作,并形成评价报告。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财政资金全部到位情况。资金到位足额率100%,及时率100%。

  3.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及有效,资金支付范围合规、支付标准达标、支付进度正常、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管理情况。目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监督员全程参与项目,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验收,严格把控项目实施全过程,效果显著。

  截止年末,该项目已保质保量完成,资金结余0,无违规记录,项目执行进度按计划进行、严格控制成本,年末资金执行数与年初数一致,资金使用率100%。

  1、经济性分析: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2、效率性及效益性分析:在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容村貌提升,市场秩序稳定有序,无散乱污现象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容村貌提升,市场秩序稳定有序,无散乱污现象

  1.水郡未来城项目涉及原顺江村、五一村、泥湾村、江渎村,现已基本完成项目拆迁,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统筹项目资金的使用及请款,及时支付拆迁款及过渡费。

  2.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及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年初做好预算,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向区征补中心组件拆迁款及过渡费资金,逐级上报区政府审核后划拨。

  3.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支付范围为水郡未来城项目,采用打卡方式支付。

  2.项目应实现原武阳社区安置人员过渡费发放事宜及原江渎村拆迁补偿事宜,及时拆除房屋,保障群众租房。项目进度按照工作推进,年初下达计划324.63万元,8月底前执行计划达100%。

  街道成立项目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项目绩效自评标准,组织实施项目评价工作,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开展自评工作,并形成评价报告。

  年初已纳入财政预算,已批复,下达计划按照工作开展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下达。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财政资金全部到位情况,资金到位足额率100%,及时率100%。

  3.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及有效,资金支付范围合规、支付标准达标、支付进度正常、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管理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执行相关法律和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等情况,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如人口公示、村、社、街道审核等相关安置政策规定。

  截止年末,该项目已保质保量完成,资金结余0,无违规记录,项目执行进度按计划进行、严控成本,年末资金执行数与年初数一致,资金使用率100%。

  2、从效益指标看,社会效益指标:处理完成群众反映问题,保障群众安置过渡房。

  1、经济性分析: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经费严控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2、效率性及效益性分析:在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

  实现原武阳社区安置人员过渡费发放事宜及原江渎村拆迁补偿事宜,及时拆除房屋,保障群众租房

  实现原武阳社区安置人员过渡费发放事宜及原江渎村拆迁补偿事宜,及时拆除房屋,保障群众租房

上一篇: 2021年度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部门决算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

 

COPYRIGHT (C) 2022 乐鱼体育全站(最新)官网登录-在线app登录地址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