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6 18:37 公共建筑
《泰建质【2024】13号—市区成品住房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具体要求专项督查通报》
本次共督查3项在建成品住房工程,重点对新建成品住房交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阶段、预看房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四个阶段的工程实体质量及实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监理验收资料、视频影像资料做了专项检查。
从督查情况去看,施工、监理单位普遍对成品住房的实施工程质量不够重视,存在未严格执行成品住房施工验收的相关规范标准行为,如交接验收前未制定交接验收方案;分户验收前未制定分户验收方案;交接验收的内容不全面;成品保护的方法不到位等。
该工程已完成交接验收,目前进度正在成品住房装修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经抽查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2)交接验收阶段未对厨房间进行蓄水试验,未对阳台栏杆安装质量进行检查;
(4)分户验收阶段未制定分户验收方案,未组织分户验收人员学习分户验收方案;
(6)分户验收完成后,现场未采用贴纸或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方式标注每个房间的净开间、进深、净高等相关数据。
该工程已完成交接验收,目前进度正在成品住房装修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经抽查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3)交接验收阶段未对厨房间进行蓄水试验,未对阳台栏杆安装质量进行检查。
总结本次专项督查情况,上述所抽查的建筑设计企业均违反《关于进一步明确成品房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具体实际的要求的通知》泰建质[2023]6号文件要求;实施工程单位行为均违反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监理单位行为均违反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对本次督查中有一定的问题的责任单位做通报批评,鉴于首次专项督查,对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责任单位上报住建局实施行政指导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