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22-WG-51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

2024-10-14 03:42 公共建筑

苏地2022-WG-51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

项目简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木政审经发备【2023】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地2022-WG-51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 (标段)的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293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最高为26层,设计费合同估算价约1800万元。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2018-09-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规划设计项目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要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发证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原件扫描件。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核检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包括全部设计内容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服务,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别的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联的内容。 四、招标范围:包含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设计工作和专业设计配合工作。1、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地上地下建筑施工图设计、弱电智能化、专项施工图二次深化、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小市政(综合管网)、景观园林设计、大货硬装设计、销售展示区的售楼中心及样板房的硬装设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基坑支护设计、人防设计、装配式建筑规划设计、泛光照明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总承包。2、市政给水设计(入户水表前端)、居民用电及配电房变配电设计(入户电表前端)、燃气设计(入户燃气表前端)、有线电视等所有本项目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所必须的专业工程设计时的配合工作(不含设计)。3、施工期间及验收阶段的设计单位一定要参加的配合服务工作。 五、设计周期: 45天,其中方案设计10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35天完成,如有特殊情况,按建筑设计企业要求执行。 六、备注: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建议》(苏信用办(2018)23号)。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核检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核检查不通过。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核检查不通过。 4、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不是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投标人之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有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6、招标对未中标方案补偿:前三名中未中标的单位给予补偿费,补偿费金额为第二名和第三名各5000元,中标单位不获得方案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的具体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的具体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7、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越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我市房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苏住建建【2022】56号)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统一全市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 9、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要求执行。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7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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