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丁蜀镇镇区(张泽、大浦)道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2025-01-27 20:40 行业动态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度丁蜀镇镇区(张泽、大浦)道路养护工程,已由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丁蜀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3.1.1投标人具备交通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3.1.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且

  2020年1月1 日至今(时间以交竣工/完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似养护(含小修保养)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含副职)。(需提供中标通书、合同、业主单位签署的完工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1.3项目经理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专职安全员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2024.7~2024.12)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1.5其他要求:为实现公路机械清扫率达到100%的养护目标,投标人必须配备至少 1 台清扫车1台铣刨机、1台沥青混凝土路面摊铺机(自有,且为非黄标车)。

  3.1.6要求投标人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交竣工/完工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2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万元的公路养护工程(含小修保养)施工项目。(需提供中标通书、合同、业主单位签署的完工证明文件)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4.2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上午8:00~10:30时,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本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228号1402A)报名。资料费:300元/份,交纳方式:现金(不接受其他方式,售后不退)。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投标保证金本票原件/汇票原件/银行转账正反面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或现金;⑤报名资料费交纳凭证(必须以单位名义);⑥受托人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4年7月-2024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在职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同报名单位公章);⑦安全生产许可证;⑧投标人的养护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业主单位签署的完工证明文件)⑨投入的项目经理的养护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书、合同、业主单位签署的完工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定要按照附件模板制作,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报名时必须由委托人或法人本人携带本单位报名材料、本票原件/汇票原件/银行转账凭证/现金及企业资质原件进行报名,不接受委托人或法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报名,只有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如需更换报名材料,需于开标前一日上午10时前上交,逾期不予办理。

  4.4招标文件、清单、图纸的获取:详见公告下方附件,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文件解压密匙。开标时带好打印的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及填写好的投标报价单(两者封面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于袋中,于正式开标阶段现场拆封,私自拆封视为无效报价)。

  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8000元方可报名(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汇票/转账/现金(户名: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账号:0095,行号: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保证金本票/汇票/银行转账/现金金额不得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报名的工程,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不计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不计息退还。

  4.6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4开标时必须携带的原件: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4.3中③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到场开标,现场查验材料不合格者,将失去投标资格。开标时带好打印的投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及填写好的投标报价单(两者封面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于袋中,于正式开标阶段现场拆封,私自拆封视为无效报价)。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60%,第二年年底在审定造价的基础上付清余款。

  8.2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筑设计企业(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3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12月30日至 2025年1月6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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