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5 15:43 公共建筑
依据西宁市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对西宁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的告诉》(宁发改价格【2012】727号)文件,供水价格调整后的征收规范从2012年12月1日起(抄见水量)履行。另依据西宁市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撤销城市共用附加费的函》(宁发改价格【2017】394号)文件、《关于树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准则的告诉》宁发改价格【2020】157号文件要求、《关于调整西宁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规范的告诉》(宁发改价格【2021】367号)文件,供水价格调整后的征收规范以2021年9月份抄见表量履行,现将调整后水费价格发布如下:
2.特种行业用水是指以水为质料的出产企业及运营用水,如纯净水、矿泉水、饮料、酒类出产、洗刷业、高级桑拿洗浴会所(不含一般群众洗浴,一般群众洗浴指的是在城区临街及小街冷巷内设置的供市民日常洗浴,价格不高于每人次15元的浴室、淋浴)、游泳池、足浴、美容美发、茶艺、KTV文娱、洗车行等特种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