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5 00:05 产品中心
2. 调查项目区道路现状及利用情况,骨干水利工程利用情况,地下水情况,保证规划后旱能浇、涝能排解决农民耕作过程中的苦难,切实为项目区群众服务。
3. 对原有的水利设施做充分调查,能利用的要调查清楚,避免设计重复,更要调查当地水资源情况,设计出符合本地的水利灌溉工程,让当地农民用起来方便、经济、实用。
4. 结合群众及乡镇意见,设计道路、水利、电力等工程满足生产要,将资金充分的利用到实处。
5. 设计方案,特别是新设计沟、新设计道路、挖填坑塘等工程一定征求当地村民意见,避免前期沟通不到位后期实施难度加大的问题。
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要符合当地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划,体现田、水、林、路综合治理和建设的要求,整体规划,配套实施。实现耕地平整,灌排设施配套,农田作业道路畅通,林网建设到位。而在工作过程中有极大几率会出现的难点主要有:
3. 设计方案与真实的情况的结合,既要使方案符合实际又要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4. 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平衡当地群众的意见,适当的提高道路、沟渠、桥涵标准。
4. 复核水文成果,查明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项目区水文地质条件及土壤特性,提出对应的评价和结论。
8. 确定主体工程的实施工程的方案,选定主体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总布置,确定控制性工期和进度安排。
1. 在充分核实项目区原有基础设施可利用情况的前提下,依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进一步增加和完善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设施配套,有效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土地利用率。
4. 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7. 通过改造,建设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8. 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使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达到不高于8%,基础设施使用的时间一般不低于15年的要求。
(1) 坚持“十分珍惜、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2) 坚持规划引导,以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和土地整治规划为依据,兼顾有关部门规划,统筹安排,规模整治;
(3) 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整治,根据不一样的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采取“田、水、路、林”综合整治措施;
(4) 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促进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高、景观优化、生态良好;
(5)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鼓励农民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
(1) 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及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对本项目进行设计。并一定要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及评审。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交招标项目所需完整有效的图纸、文件资料,并保证设计成果能够一次性通过上级组织的专家评审。
1、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是否在规定的建设工期内按照项目计划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建设内容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报批。
2、实施方案落实和项目建设质量情况。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是否基本一致;各项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质量等是不是达到设计的基本要求、先进实用。
3、工程和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管理情况。竣工项目工程和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产权移交以及管护措施落实情况。
4、竣工项目工程决算编审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了竣工项目工程决算报告,是否经当地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了资金决算审计报告。
5、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资本预算完成情况,资金是否足额到位,拨付和使用是不是满足县级报账制、会计核算等农业综合开发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
6、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法人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7、项目效益完成情况。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情况,重点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优势农产品的示范作用,带动农户增收情况。
8、档案资料情况。计划指标文件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工程资料等是否真实、齐全、完整,是否按规定归档。
3、坚持资金与项目核查相结合、自查与审计等部门核查相结合,综合运用对照分析的方法;
4、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学技术手段,并发挥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作用,提高验收工作质量和效率;
5、根据验收情况分析汇总形成验收结论,向项目单位反馈意见,按时提交验收报告。
6、验收组长由农发机构指定,成员由农发机构工作人员及专家(含中介机构人员)等组成。落实验收工作责任,
验收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验收组组长负责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验收工作,将验收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验收组成员,对验收人员的工作质量做监督,并对验收结果的真实性负责。验收组应将主要验收内容与事项予以记录或摘录,编制验收工作底稿,由被验收单位签字确认。验收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验收组结束现场验收时,应就验收情况、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完善意见等向当地反馈。
7、验收组应督促被验收单位认真梳理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做好整改工作,注重从源头上消除问题产生的隐患,做到严格验收与认真整改相结合。验收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公正客观。验收人员与被验收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 验收组应在现场验收工作结束一周后提交验收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组织并且开展验收工作情况,项目计划完成和建设质量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察觉缺陷及整改情况,项目验收评分表,验收意见等。
对验收合格以上的项目应及时办理交付使用和移交管护手续,并按规定支付尾款;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提出整改要求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复验时间。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