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3 18:10 产品中心
》的部署,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伤亡事故,促进全县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深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县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专委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巩固、规范、精准、提升”工作思路,根据“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要求,突出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通过深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突出抓好风险监测预警、企业主体责任、风险隐患分级分类管控、安全培训、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等工作,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全县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贯穿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全过程,检查建筑施工企业执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制度、工程项目部执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等情况。
持续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风险、全面评估等级、全面制定管控措施;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彻底消除隐患;构建党委政府领导、行业部门监督和管理、企业自主负责、社会参与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着力整治企业瞒报迟报谎报事故以及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应急救援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巩固2018年整治成果,规范管理措施,精准施策发力,大力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情况。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建设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持证情况等。
(三)项目审批、建设工期和分包转包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项目审批手续不全,随意压缩工期、冒险蛮干、偷工减料等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现象;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行为的和工程承揽单位资质与法律法规规定不相符等现象。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继续着力抓好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组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六)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检查施工现场临边洞口、作业面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
(七)现场施工与安全管理情况。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凡是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主管部门复查认定已消除隐患后,才可批准施工。
(八)部门和行业安全管理情况。凡是建设工程项目存在监管责任主体不落实的,由各乡镇(场)、工业园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明确监管主体,并进行整治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进行施工。
(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施工、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发包的,各乡镇(场)、工业园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采取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尤其要严厉打击各类园区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十)线上隐患排查和履职报告情况。各乡镇(场)、工业园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和《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安〔2018〕40号)精神,全面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督促辖区、行业内企业严格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建设工程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各乡镇(场)、工业园管委会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整治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整治工作的调度协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有关部门,协助组织实施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组织实施旅游景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负责其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巩固成果。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梳理2018年专项整治工作,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巩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为今年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安排部署。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精心部署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安排合理、科学、有针对性,为全年专项整治开好头、起好步。今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要重点整治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设备、高处坠落以及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非法转包等问题;重点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3.营造氛围。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指导各地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完成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行业内企业要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赣安〔2018〕40号)要求,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尤其要报告2018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行业内企业严格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履职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报送总结情况。对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经抽查发现2018年整治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列为整治的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1.规范整治标准。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行业特点,制定风险辨识分级标准,规范风险管控流程;要完善隐患分级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督办。
2.深化开展“五个一”活动。各项目建设施工企业要全面深化开展“五个一”活动,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安全培训、应急管理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
3.强化危险源管理。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再梳理,督促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档案资料;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的分析研判,建立本地方本部门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分布图,重大隐患消除前监督建设施工企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处于受控状态。
4.实行信息化管理。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推动江西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督促建设施工企业在信息系统上全面注册、全面建立企业基础数据,严格按照“两个15天”要求全面登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
1.精准管控风险。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建设施工企业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评估,明确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实现有效管控。
2.突出整治重点。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重点整治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设备、高处坠落以及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非法转包等问题和重点防范坍塌、高处坠落事故,督促建设施工企业集中精力,整治前期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认真梳理、按标准确定隐患等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档案,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确定的隐患等级,按要求上报,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使之时刻处于受控状态,实行闭环管理。
3.加强检查执法。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以及不按期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对未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和未上线管理的企业,要纳入诚信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并记入诚信档案。
1.推进“标准化示范”。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持续推进“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有针对性地在全县培育标准化示范工程(企业),通过样板引路模式,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意识,夯实安全基础,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
2.全面组织“回头看”。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认真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是否到位等情况;对被挂牌督办、通报、约谈、责令停工整改的建设项目(工地),要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3.加强监督指导。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本部门行业领域内建设施工公司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靠近一线”的优势,精准发力,特别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帮扶和监管力度,组织专家指导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4.强化责任落实。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大督察督导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和事故多发的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约谈问责;凡是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建设施工公司,一律实行上限处罚。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行业特点,制定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效组织好本部门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教育培训。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着力抓好本部门建设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要组织好本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素质。
(三)发动社会参与。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县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大举报投诉宣传力度,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技术薄弱等问题;指导帮助建设施工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四)实行定期通报。按照省、市、县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县专委会办公室将每月调度成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县专委会办公室将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通报,并适时对工业园管委会、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建议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