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汉市土地市场网得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投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造用地使用权规则》和《武汉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令、法规和规则,经研究决定,现对武告字(2023年)8号公告中的P(2023)038号地块予以停止出让。
P(2023)038号地块坐落江岸区解放大路与台北路交汇处(西马片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8300平方米(其间居住用地61000平方米、商服用地9100平方米、小学用地12500平方米、排水用地复合工作57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地上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排水用地复合工作、小学用地,地下规划用地功能为配套泊车、设备用房、蓄排水设备;
(二)竞得人须依照相关规则和规范,建造一所24班小学,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25万平方米,并在土地移送之日起24个月内交付使用。校园建成后,由江岸区教育局依照建安本钱(不含土地费、方案设计、监理、规费等二类费用)进行全体回购(含地上建构筑物、隶属设备及地下空间等),预估建造资金约1.59亿元(终究以实践产生及审计经过为准)。
(三)竞得人须依照相关规则和规范,建造一栋工作楼及地下排水泵站,总建筑面积不少于0.46万平方米(不含地下排水泵站),并在土地移送之日起24个月内交付使用。建成后,地下排水泵站由江岸区政府指定部分予以回购,预估排水泵站的建造资金约1.1亿元(终究以实践产生及审计经过为准);工作楼由江岸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全体回购(含地上建构筑物、隶属设备及地下空间等)用于安顿被征收人,回购单价16414元/平方米。上述事宜由江岸区人民政府担任监督施行,并承当对应的履约监管、涉讼维稳、信访等法令及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