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机场南一路以南,南六路以西,南三路以北,用地代码为A1(行政工作用地),用地面积由0.31公顷调整为0.29公顷,容积率由1.0调整为1.1,修建密度40%、绿地率20%、修建高度25米不变。
A-02-16地块坐落航空大路以南,南十路以东,用地代码为U21(排水设备用地),用地面积由0.43公顷调整为0.36公顷。
A-04-14地块坐落南十路以东,碧波河以南,用地代码为B29(其他商务设备用地),用地面积由4.22公顷调整为4.01公顷,容积率1.5、修建密度40%、绿地率30%、修建高度45米不变。
C-12地块坐落经三路以东,经四路以西,调整后用地代码为H21(铁路用地),用地面积0.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