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得悉,结合高新区东片区开发建造需求,满意区域开展相关市政设备配套,将对青岛市人民政府已批复《高新区东片区操控性具体规划》中部分地块进行规划调整。此次控规调整触及的三幅地块均为市政设备用地,用地面积、容积率等都有不同改变。
此次控规调整触及到的地块为HD0702-026、HD0702-078、HD0702-079三幅地块,均为市政设备用地。其间HD0702-026地块坐落华东路以东、规划东4号线号线以南、泰鸿路以北。
HD0702-078、HD0702-079地块坐落规划三路以东、华东路以西、规划东25号线以南、泰鸿路以北。
HD0702-026地块用地性质由原控规供电用地(U12)调整为环卫用地(U22),用地面积坚持原控规0.3公顷不变,容积率等其他操控目标相应调整。HD0702-078地块用地性质由原控规环卫用地(U22)调整为供电用地(U12),用地面积由原控规0.28公顷调整为0.57公顷,容积率等其他操控目标相应调整。HD0702-079用地性质坚持原控规供热用地性质不变,用地面积由原控规0.45公顷调整为0.16公顷,容积率等其他操控目标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