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准则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将以《土地管理法》(2019)为主要是依据,归纳各种状况对本问题作出回答,如依然不清楚的当地,欢迎后台留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第四条,我国编制土地使用总体设计,规则土地用处,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制作用地和未使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出产的土地,包含犁地(80%为基本农田,20%为一般犁地)、林地、草地、农田水使用地、饲养水面等。其间还有一类比较特别,也便是基本农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犁地总面积的80%以上,详细数量指标依据全国土地使用总体设计逐级分解下达。
制作用地是指指制作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大致上可以分为宅基地、城乡住所和公共设备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备用地、旅行用地、军事设备用地等。
依照当事人咨询来汇总,别离有厂房类、饲养场类、蔬菜大棚类、民宅类,针对这些类笔者列出了下方表格,便利各位自查。
制作厂房实际上改动了土地的用处,承包人将农业用地改动成了制作用地,是违法行为。
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出产,而不能用于饲养业,厂房制作,这是红线,并还有一些复杂状况,比方制作占用了一部分基本农田,需求详细剖析,详细看待。
一般犁地上建蔬菜大棚属农业出产活动,并没有损坏土地性质,也没改动土地用处,不需求处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因而不归于违建,不能说拆就拆。
原则上,基本农田里可以制作易于康复、不归于设备农业的蔬菜大棚,但不得制作归于设备农业的温室或关照房。
但假如归于“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的连栋温室”或是“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出产关照房”等已固化附着于土地之上,不易复垦,且对土地耕耘使用产生影响的农业设备,则应当认定为设备农业,并对其用地进行严厉管控。
乡村村民建住所,原则上不允许占用一般犁地等农用地,但依法处理用地手续同意后,可以建房。
留意:表格上面叙述的状况均为假定近一到两年内的建房,许多事例需求特别状况特别对待,主张微信或电话咨询咱们团队!咨询电线 微信: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求全面专业的常识,需求对大局的把控,需求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历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子中冷静地剖析并作出正确的判别。而关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到达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分无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