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3-07-15 22:21:01 1332次浏览
导读: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授予建筑设计企业或个人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权利,经过合法登记后受到法律保护。使用权到期后,使用权人能申请续期延长使用权,而国家不会收回已建造的房屋。本文详细解释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意义、保护和处理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
根据相关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设计企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另外的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使用权人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任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使用权到期后,使用权人可以在使用期满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续期。申请续期时,使用权人需要携带使用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来办理。假如没有这些证件,将没办法办理新的使用权证。国家在使用权到期后并不会收回已建造的房屋,也不会发出拆迁通知。因此,在使用权到期之后,使用权人能够最终靠申请续期的方式延长对土地的使用权。这样,使用权人能够继续使用土地,保障其权益。续期的期限根据所购买的用地而定,70年的产权可以续期70年,50年的可以续期50年,40年的只能续期40年。若在相关的期限之后,国家并未收回土地或发出拆迁通知,使用权人可以主动申请续期,以延长土地使用权的时间,确保自身权益的持续。总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授予建设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权利。使用权经过合法登记后受到法律保护,到期后可以通过申请续期的方式延长使用权。这样可以确保使用权人接着使用土地并保障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