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组织编制的区域标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颁布实施。该规范共4部分,实施工程单位部分于2023年1月20日开始实施,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部分将于2023年4月18日开始实施。
近年来,山西省水利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但从项目法人到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过程的质量行为和最终的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还存在制度不健全、质量责任制不落实、设计深度不足、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缺失针对性、责任人员履职不到位、工程实体质量缺陷多等问题,市县工程尤为严重。在新时代水利行业高水平发展的背景下,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上的水准已刻不容缓。
为加快推进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上的水准,省水利厅组织、省水利发展中心主编完成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该规范结合水利部近两年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新的质量管理要求,收集了国内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深入学习、分析原因,并向山西省大水网、禹门口等重点大中型工程进行了调研,同时参考建筑、公路、铁路等行业质量管理规范,提出了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实施工程单位质量管理的具体实际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质量管理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程履职监管提供参考。
该规范的颁布实施,将为推进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促进政府监管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