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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晋政函〔2019〕109号)文件要求,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设计(2021-20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体现“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原则,《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设计(2021-2035年)》主要内容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登录网站查询相关规划内容,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成反馈,对规划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便于更好的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开发区总面积为33.87平方公里,由四个园区组成,分别为塔山循环产业园(以下称塔山园区)、同忻循环产业园(以下称同忻园区)、清洁能源产业园(以下称清能园区)、现代煤化工产业园(以下称煤化工园区)。
一流的现代煤基材料深加工产业示范和创新基地,面向京津冀地区及全省重要的清洁能源生产区,以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为主导的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区。
至2035年,开发区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23-25平方公里左右,约占开发区国土总面积的70%。
2035年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形成依托煤炭深加工为基础,以现代化工和节能环保产业为主导,清洁能源生产为特色的现代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严格保护地区生态敏感对象,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在开发区建设中的底线作用,严格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建设;提高环境生态绿化水平,推进实施矿山、工业项目生态修复工程,防治水土流失。
污染物排放限制在生态资源的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实现国家标准条件下大气污染、水污染零超标排放;严格保护地下水资源及水源地,防止地下水过度开采和受到污染。
至2035年,开发区总就业及配套人口规模约7.8万人。结合现有保留村庄改造形成居住社区,并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为超过2.53万职工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
产业用地内按标准配套职工居住公寓,居住人口规模约3.54万人,采用公共交通工具与城市通勤人口约1.73万人。
重点构建“2+3+N”产业体系,即依托能源优势,构建现代煤基材料深加工、节能环保产业2个主导产业,培育清洁能源及储能技术、智能装备制造和云计算技术平台3大战略新兴起的产业,加速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业、科学技术创新服务业、特色工业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
一是做精高端煤基材料深加工产业链。围绕煤炭深加工产业链条,推动从传统初级原料向清洁能源、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方向发展,强化碳、氢等元素的提取加工技术,提高氢、氨、醇、油、烯、酯等产品的生产能力。聚焦高端碳基材料,加快碳纤维、石墨烯、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化培育和市场化应用,推动高端碳基合成高分子材料在园区内落地。
二是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充分的发挥开发区火电、化工、固废煤矸石、粉煤灰等资源优势,重点培育和引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高效建材等产业。全力发展电力余热利用技术和烟气综合回收技术,实现碳固定,降低碳排放量,形成循环产业链。充分的利用城乡生物质资源基础,加快生物基新材料产业,结合利用生物利用技术,推动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基新材料、生物基环保技术发展,实现生物材料的高效循环利用。
三是培育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稳步发展风电、光电装备生产和应用技术,加快培育发展生物质能源、材料的应用;优化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保障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顺利实现。重点推动开展新能源电池技术,分布式发电及供热、加氢站、氢储能等多元化应用。
四区:根据开发区产业和资源基础,形成塔山循环产业园、同忻循环产业园、清洁能源产业园、现代煤化工产业园。
工业用地用地类型根据主导产业特点以二类、三类工业用地为主。总用地规模为1579.3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69.74%。
商业服务业用地按照生产服务型、生活服务型两类配套,用地总面积47.99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面积2.12%。
规划设置4处园区级物流仓储区,各区仓储物流用地集中布置,靠近对外交通出入口,仓储用地总面积140.77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总面积6.22%。
开发区居住用地采用分散布局模式,结合村庄搬迁改造进分步实施,将开发区内的杨家窑村、榆林村、郊城村基地改造为园区生活服务配套社区;其他村庄结合产业高质量发展分期搬迁至云冈区中心城区,远景开发区内除生活居住社区外不再保留村庄社区。至2035年,居住用地规模为63.27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面积2.79%。
开发区主要行政机构位于云冈区城区内,园区内不增设新的管理机构。各园区内结合产业用地配套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共4处,每处用地0.1公顷),执行必要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位置由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开发区科研用地位于清能园区北部,规划用地面积5.83公顷。可用于科技型企业、现存技术研发中心、小微企业孵化、职业技术培养和训练等功能。
其他科研用地结合企业科技中心设立,位于工业用地内,不再独立设置科研用地。
各园区内配套建设园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总用地面积2.85公顷,服务于本园区职工日常医疗保健和应急救援。
规划市政公共设施包括供水厂、污水厂、变电站、消防安全设施设施用地,总面积约57.44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面积2.54%。
四横:四条东西方向主干路,包括现状清能园区新泉路、新泉南路,塔山园区规划横一路,同忻园区规划横四路。道路红线米。
四纵:结合园区现有纵向主干路及相邻省道,形成省道205开发区段、规划纵一路、规划东环路、208国道四条纵向的干路系统。道路红线米。
“两廊”沿开发区南北向主干路205省道,铁路运煤干线米宽的生态绿化廊道,形成贯穿开发区各产业片区的多功能生态隔离带。
“多点”各园区通过你自己空间环境和布局,结合防灾和生态管控要求,均衡布局区级公园绿地和排洪沟渠生态景观带。
开发区水源主要为墙框堡水库、中水及矿井补水。水源承载力满足工业用水要求。
开发区日用水量为11.68万立方米/日,其中工业用水量为9.48万立方米/日。各水厂总供水能力26.3万m3/d。各水厂用地面积68.94公顷。
开发区排水体制采用完全分流制。开发区污水排水量9.34万m3/d,其中工业废水排水量为7.58万m3/d。开发区污水由四座污水厂分别处理,总解决能力为10.9万m3/d,中水供应能力可达到6.3万m3/d。
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一定要满足《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开发区建设应强调在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前提下,优先利用植草沟、渗水砖、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绿色”措施来组织排水,建设海绵“厂区”。
规划确定天然气为开发区使用燃气的主气源,天然气来源为陕京一线,燃气引自落里湾天然气门站。
规划开发区采用集中供热方式。塔山园区热源为大唐塔山电厂和中煤热电厂,同忻园区热源为中煤热电厂,清能园区和煤化工园区热源为晋能电厂。
规划新建110kV变电站4座,其中,塔山园区西北部和东北部各1座,主变容量均为3×5万kVA,同忻园区北部1座,主变容量为3×5万kVA,煤化工园区西南部1座,主变容量为5×5万kVA。
规划重点保护500千伏KV超高压输电通道,完成园区220KV、110KV电力线网建设,各园区按供电需求建设10KV开闭所,完善电力网络,与道路同步建设10KV配电电缆。
规划开发区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防洪重点为口泉河,口泉河按照重现期100年一遇进行洪水设防。
开发区共布局4座消防站,各园区分别设置1座,占地面积0.5公顷。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共用一套管网系统,消防给水管径不小于100mm,消防栓间距不超过120m。
依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开发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按规范要求提高抗震设防等级。本区各项建设均应按此标准结合场地类型进行设防。
规划开发区内避震疏散场所按照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控制,规划利用各园区内的公园绿地和生态廊道作为疏散避灾场所。
规划范围内敏感对象及保护目标主要为规划范围内的现状居民点,属于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执行《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中二级品质衡量准则。
地下水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3类标准。
开发区范围内及相邻地区内的居住、工业、公共设施用地按照2类标准控制,开发区内用地按照3类标准控制;区域交通干线、固体废弃物目标
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筛选,焚烧发电并回收可利用的废弃物。工业废渣、废液实现循环利用,促进固废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目标。
依托开发区煤电产业基础,引入大型煤化工新材料制造、节能环保装备、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促进开发区主导产业形成规模优势,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
改善各园区公告区对内、外部交通条件。园区对外部交通联系,改造建设省道205线,规划横一路、规划纵一路等主干路。
完善新增用地内的供水管网建设,对核心区现状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逐步取缔水源井,控制城区地下水的开采量,保护地下水源,提高自来水利用率。
新增道路管网实现雨、污水分流制,完善开发区污水、雨水管网布置,配套相关处理设施,实现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完成塔山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场的建设,日解决能力约6万立方米,实现污水处理后排放。
加大推进热电联产工程,加快集中供热管网设施改造和建设,全力发展新型和节能供热,提高供热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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