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9 19:26 行业动态
衡阳市公路管理局为正处级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参与有关政策规章的制定和调整工作。
(二)按照交通运输行政主任部门拟定的整体规划,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担负项目业主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计划,并担负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工作;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监督、检查与考核;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危桥加固与改造、安全保障工程的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和考核;负责城区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养护、危桥改造和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路政执法业务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路政行政许可的审核论证工作;负责监督查处全市侵占、破坏、损坏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以及公路设施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负责城区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市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的立项审查、报批、报验和招投标管理;组织全市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的勘测、设计的具体方案审定、工程试验检测和(交)竣工验收。
(一)内设机构设置。衡阳市公路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统计科、工程建设科、干线公路科、农村公路科、桥梁隧道科、质量监理科、法制路政科、财务科、审计科、安全监督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和行政事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衡阳市公路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衡阳市公路管理局本级以及雁峰、石鼓、珠晖、蒸湘四个城区公路分局和衡阳市公路路政执法支队,为市公路管理局下设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全年总收入3226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26.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8.52万元、另外的收入4789.01万元和年初结转9857.78万元。全年总支出28480.2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4.4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28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34万元,年末结转13641.38万元。
决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单位全年总收入为32263.88万元,与2017年25429.21万元相比,增加6834.67万元,根本原因是2017年国省道大中修工程建设项目少量工程未完工与部分已完工项目未进行结算支付结转至今年。2018年度全年总支出为28480.26万元,与2017年15571.43万元相比,增加12908.83万元,根本原因是新增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026.35万元,与2017年22780.13万元相比,增加了4246.22万元,增长18.64%,根本原因是2017年国省道大中修工程建设项目少量工程未完工与部分已完工项目未进行结算支付结转至今年。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124.18万元,与2017年13435.88万元相比,增加了9688.3万元,增长72.11%,还在于新增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124.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19%,与2017年13435.8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88.3万元,增长72.11%,还在于新增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124.18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55万元,占1.61%;卫生健康支出309.7万元,占1.34%;城乡社区支出132.23万元,占0.57%;农林水支出3201.54万元,占13.84%;交通运输支出18828.98万元,占81.43%;住房保障支出279.18万元,占1.21%。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75.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12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4%,其中:
年初预算为383.89万元,支出决算为38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年初预算为364.48万元,支出决算为36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年初预算为3696.93万元,支出决算为2214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2017年国省道大中修工程建设项目少量工程未完工与部分已完工项目未进行结算支付结转至今年和新增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年初预算为230.34万元,支出决算为23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5.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18.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59%,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76.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41%,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会议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20.83万元,完成预算的65.09%,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54.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九项规定等,食堂改革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3.17万元,减少19.6%,减少的根本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九项规定等,食堂改革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开支,公务接待人数和批次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83万元,完成预算的97.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石鼓、蒸湘、雁峰、珠晖公路分局和路政执法支队的公务用车改革;与上年相比增加0.93万元,增长13.48%,增长的根本原因是车辆通行费增加及油价上涨。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万元,占62.4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3万元,占37.59%。其中: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今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87批,来宾3257人,主要是公路养护事务学习工作交流及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3万元,主要是油费、通行费、修理费等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推进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各项工作,全市公路工作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创优的良好态势。
公路建设成效明显,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有序进行。公路养护全面加强, 干线公路养护稳中有升, 农村公路养护持续加强, 大力建设最美公路。公路路政管理加强,公路网络整体服务水平和公路效益的发挥水平提升,环境治理达到“八无”,公路巡查覆盖率和路政执法人员素质全方面提高,切实保障公路安全完好畅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严管严控安全生产,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指标,认真执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制度,开展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等工作,全面加强应急保畅工作,开展应急演练和重大隐患治理,强势推进“隐患清零”工作。通过对公路交通情况做统计、调查、检测,掌握公路的交通流特性,完成了间隙式、连续式、比重调查、车速调查观测站点的观测任务。
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1.1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1.49万元,增长70.92%。根本原因是办公费用、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3.15万元,用于召开全年工作开展会议,人数为4820人,内容为项目建设、安全检查、路况检测、党建工作等会议;开支培训费14.65万元,用于开展专业方面技术培训,人数340人,内容为安全宣传督导、专业方面技术业务培训。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1028.55平方米;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另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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